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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培訓津貼

為鼓勵老師積極參與進修,本組與校長作磋商,要求校方撥款, 本年度每位老師有200元作進修津貼費用。

請把單據交給人力資源發展小組梁詠琴老師,以申請津貼。

教師培訓記錄及教師個人專業發展周期計劃

為配合教育改革, 校長鼓勵所有老師盡可能參加進修活動, 以增進專業發展。本校教師必須於三年內參與不少於150小時的專業發展, 其中須用不少於50小時作有系統的學習(例如短期課程、研討會及會議、 工作坊、教育學士或碩士課程等) 和不少於50小時作其他模式持續進修活動(例如與校內/校外人士分享良好或創新教學法、 在學習小組內分享讀書心得和有關教育專業的意念、 教學啟導、參與教育事務委員會、為專業發展活動擔任導師/促導員/講者等)。本校對教師發展作出以下的安排:

教師個人專業發展周期計劃

i. 教師應檢視和反思自己在不同專業發展階段的培訓需要 從而定出進修內容的優次。然而, 教師作為學校群體的一員, 教師的進修內容應與學校整體發展的需要互相配合, 因此, 教師應和校方共同制定進修內容, 務求切合教師本人的個人及專業發展需要, 並配合學校的發展總方向。

ii.教師訂定計劃時請參考師訓會提出的「教師專業能力理念架構」(「學習的專業, 專業的學習」政策建議文件), 或瀏覽教育局網頁。http://www.edb.gov.hk/index.aspx?nodeID=2198&langno=2

iii. 教師需於9月份內交回專業發展周期三年計劃。校方會保留作紀錄。 

 

iii. 教師需於發展周期內同時兼顧四個範疇的發展。

iv. 教師可自行選擇2003年9月或2004年9月開始持續專業發展周期。

  

v. 完成三年周期專業發展計劃後, 需於新學年重新開展新一期的專業發展計劃。

vi. 學校舉辦的教師發展日活動, 其時數將全部被確認為持續專業發展要求的時數。

培訓紀錄

i.由教師自行填寫「教師持續專業發展個人紀錄」。記錄表採用教育局所提供的表格。 老師可以自行保存一份個人紀錄或填寫在擺放在每個教員室門口位置的教師進修紀錄表。

ii.每學年暑假前將自行保存的教師進修紀錄表釘附在教員室門口的「教師持續專業發展個人紀錄」簿上, 由本組收集後交給校務處以電腦存檔, 暑期結束後本組會列 印每位 老師的培訓時數及紀錄, 請各位老師核對, 如有修改請於一星期內與梁詠琴或 林俊傑 老師聯絡, 紀錄表正本交校長簽署確認。老師可保留列印本作紀錄。

iii. 各老師會於暑期後收到教師專業發展證書, 確認其每年參與培訓活動的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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